金秀賢因與未成年金賽綸交往的爭議不斷,導致大眾輿論形象急速惡化。金秀賢並於上月31日下午召開記者會,親自說明事實真相。在將近40分鐘的記者會上,金秀賢哭到泣不成聲,也被網友調侃是「淚之女王」的翻版。

記者會上,金秀賢通過律師宣告上以違反《資訊通訊網法》與名譽毀損罪為由,提告了「橫豎研究所」以及金賽綸遺屬。然而,召開記者會後,不僅沒有平息大眾的怒火,反而讓爭議愈演愈烈。就有網友於記者會當天在韓國國民同意請願網站上刊登「金秀賢防止法」請願。
然而,金秀賢方面提起的損害賠償訴訟中,被發現未在期限內繳納訴訟進行所需的費用。據估算,金秀賢方面須向法院繳納的費用高達約3,800萬韓元。
根據韓媒《news1》報道,韓國法律界於17日的消息,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第14部(庭長法官鄭夏貞)於本月2日對金秀賢方面下達了補正命令,要求補繳訴訟印花稅及送達費用。所謂「補正」,是指當訴狀或文件有缺陷時,必須加以修正。

金秀賢方面最初表示將提起金額達120億韓元的損害賠償訴訟,但實際向法院提交的訴訟金額(訴價)為110億韓元。對此,承辦法院修正了訴價的錯誤,並命令依120億韓元為基準繳納印花稅及送達費。
印花稅是提出訴訟時需繳納的法律費用,會依照請求金額的多寡而變動。送達費則類似郵資。由於此次訴訟金額高達120億韓元,僅印花稅與送達費就估算高達3,800萬韓元。

然而據了解,金秀賢方面於16日向法院提交了補正期限延長申請書,似乎是為了延後繳納印花稅的期限。
16日提交延長申請書的這一天,很可能就是法院所定補正期限的最後一天。根據慣例,原告應在收到副本後的7天內完成補正。因此可以說當天是維持訴訟的「最後防線」。若逾期未繳,訴狀可能被駁回,整起訴訟也將告吹。
事實上,金秀賢方面也在法院於本月2日發送補正命令副本後,整整滿7天後才收件。法院於2日寄出補正命令,但金秀賢方面是在7天後的10日凌晨才收到副本。
金秀賢方面在接收補正命令副本與提出延長申請書時,各花費了7天,導致案件始終無法進入實質審理階段。
法律界部分人士認為,若此情況持續下去,訴訟最終可能會被法院駁回。

根據韓國《民事訴訟法》第254條,若原告未在法官指定的期限內補正缺陷,法官應駁回訴狀,因為這被視為不符合提起訴訟的基本要件。
消息一曝光,再次引起韓國網友的嘲諷,「只是試圖威脅遺屬嗎?」、「他們自己提起訴訟,現在是在做什麼啊?」、「真小氣,誰會拖延支付送達費用呢?」、「如果不是為了操作媒體的訴訟,就該快點提交啊!」、「如果是這樣的話,應該只進行刑事訴訟就好,威脅或操作媒體都夠用了」、「什麼啊,雖然預料到了,但這不就是為了讓遺屬閉嘴和操作媒體嗎,為什麼不付錢呢?」、「果然是威脅用的,本來就沒打算認真進行吧。」

不過,隨後金秀賢所屬公司 Gold Medalist就 在今(17)日表示,已順利繳納總額為38,299,500韓元的印紙費及送達費,並解釋前一日所提交的補正延長申請僅是針對地址補正,「主要是因為部分被告的住址資訊難以確認,特別是被稱作『假姨母』的那位,連名字都難以確認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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