婆婆拿離婚要挾兒媳,兒媳果斷離婚,給了婆婆最狠的報復,真解氣

01
魯迅《而已集》:「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,我只覺得他們吵鬧。」
人們都曾有過誤認為悲歡相通的經歷,等到經歷的事情多了,就不會這麼認為了。兩顆心之間隔著肉體,彼此不是對方的影子,不可能悲歡相通。
很多時候,碰巧了一起笑一起哭,就誤認為是悲歡相通,其實並不是,只是一種主觀的認定。再加上人都喜歡偽裝,有時候還會同理心泛濫,使得有些人看似和你一起哭一起笑,其實這是在演戲罷了。
從自身出發去看待這個問題,更容易理解。別人悲歡的時候,你一定會悲歡嗎?不一定吧?但有時候,我們錯誤地認為不跟別人一起悲歡,會顯得太掃興,於是就開始演戲。演出來的真情實感,肯定不是真正的真情實感,所以也就談不上悲歡相通。
有心的人發現這個真相之後,就不會再奢求別人跟自己悲歡相通了。而無心人則不然,他們永遠也不會發現那個真相,總是要求別人跟自己悲歡相通,如果因此毀了一段人際關係,還會認為是別人的問題。
就像有些夫妻或婆媳鬧矛盾一樣,錯的那一方最大的問題,就是怪對方不跟自己悲歡相通,卻不知,這是他們自己的問題。

02
鳳霞在被婆婆要挾離婚的時候,選擇果斷同意,就是因為受夠了婆婆的無理要求。用一個形象的比喻來詮釋就是:婆婆扇了她兩個耳光,轉頭遇到了開心的事,就認為兒媳應該跟她一起開心,應該把打她的事忘得一乾二淨。
別說鳳霞做不到,就連提出此種無理要求的婆婆本人也做不到。沒有人會在被人欺負之後,還假裝沒事跟別人有說有笑。
只不過,她和婆婆的區別在於,婆婆欺負她,卻沒有人欺負她的婆婆,兩個人的處境不同,沒有可比性。婆婆對她提出那種無理要求,純粹是站著說話不腰疼。
和她的悲歡不相通的還有她老公,他就像職場中常見的那種喜歡和稀泥的同事一樣,當你被老闆欺負的時候,他非但不同情你,還怪你不懂揣摩老闆的心思。
並不是每個人都善於揣摩別人的心思,也不是每個人都願意去揣摩別人的心思。這個世界上,沒有什麼別揣摩別人的心思更累人的事了。
尤其在你沒有犯錯的時候,完全沒必要去揣摩任何人的心思,卻被人要求要去揣摩別人的心思,這樣的處境,不管是在婚姻中,還是在職場中,都會讓你感到焦慮。

03
當有人批評你不懂揣摩別人心思的時候,如果有第三個人出現,質問那個人在說教的時候是否揣摩了你的心思,這種人就會乖乖閉嘴。很明顯,所有說教的人,都沒有同理心,因為他們在對某個人說教的時候,並沒有揣摩對方的心思。
一個人自己都不懂揣摩別人的心思,卻厚著臉皮怪別人不懂事,不難發現誰才是最愚蠢的人。
這也就是鳳霞評價她老公不喜歡她的依據:「如果他真的喜歡我,肯定會在揣摩婆婆心思的同時,揣摩我的心思。他能做到這一點,就會發現拿我跟婆婆相比,婆婆才是那個最不懂事的女人。」
他不在乎鳳霞的感受,婆婆更不在乎鳳霞的感受,對於她這個孤立無援的人來說,只有三條路可走:要麼妥協,要麼掙扎,要麼反抗。
前面兩條路會一痛到底,只有第三套路,是長痛不如短痛。
婆婆吃定了她不敢離婚,所以才會拿離婚要挾她。她反其道而行,讓毫無心理準備的婆婆嘗到了最狠的報復。當婆婆像個潑婦一樣嚇唬她時,她覺得很解氣,被欺負了那麼久,終於扳回了一局。

04
雖然鳳霞和婆婆的悲歡並不相通,但她能感受婆婆的感受。在婆婆無理取鬧的時候,她知道婆婆在無理取鬧;在婆婆嘗到報復而歇斯底里的時候,她能夠感受到婆婆有多崩潰。
與此同時,她更能感受到的是,所有屬於婆婆的悲劇,都是婆婆自作自受。
對她來說,她用果斷離婚的方式報復婆婆,是不得已而為之。而相比之下,婆婆逼她走上了離婚的路,並不是唯一的選擇。
人與人之間的悲歡相通與否,不是最重要的,最重要的是,彼此是否懂得站在對方的立場考慮問題。如果只是其中一方共情,另一方躁動,彼此的關係早晚會死於非命。
婆媳之間如此,夫妻之間更是如此。當你最需要對方在乎你的感受的時候,他偏不讓你如願,偏用最噁心的方式折磨你,這就是對方不喜歡你的最明顯的證據。

05
婚姻中的是是非非,總是在問題剛出現的時候很明顯。但隨著時間的推移,是非的界限會變得模糊,模糊到你不再認為對方的錯誤能對你造成什麼影響。
這是一個把問題後置的思路,同時也是一種格局打開的邏輯,是眼光長遠的表現。
身處婚姻中,為愛痴狂的人,為了婆媳矛盾尋死覓活的人,都繞不過「關心則亂」這四個字。正因為你把婚姻看得太重,你對婚姻有明確的奢求,所以才會在不如願的時候抓狂。
我們要學會換一種思路去看待生活,當你最為重視的東西無法如願的時候,說明當下的你不該把那件事看得過重,否則它就會變成一條繩索拴住你,你想逃脫,卻總是不敢。
只有削弱折磨你的東西在你心裡的比重,準備放棄的時候才不會有那麼多顧慮。一個人放棄錯誤的婚姻,應該跟放棄不想乾的工作一樣,從決定辭職的那一刻開始,不再關心平時的是是非非,只需要把最後的收尾工作做好就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