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身上傷痕累累,很痛,可心更痛。
那段時間,我經常吃不下飯睡不著覺,整個人瘦了一圈。
望著鏡子裡自己那張憔悴不堪的臉,
我恨恨地對自己說:「活該!這都是報應!」
經受了這麼多折磨後,我開始反思,特別是將心比心,
想到當年被我拆散了的家庭,
想到那對哭倒在我面前的母女,我後悔不已。
我恨自己當年當了小三,如今搶人丈夫的一切在我這裡一一重演。
林暖後來離開了家,連續幾個月沒回來了,電話他也不接。
有一天,我用公用電話打他手機,
他沒想到是我,接了電話,我說:
「想和你談一談。儘管吵過,鬧過,但我還是很在意你和這個家,
你所做過的一切我都不追究,回家吧!我求你了。」
他只是在電話那端冷笑。
我哭著說:「難道我們真要離婚嗎?我哪裡做得不對?
你對我說,我改行不行?
你說過今生今世和我在一起,你說過永遠不會辜負我,你…… …」
我的話還沒說完,他就打斷了我:
「你少胡說,離婚?誰跟你結婚了?證據呢?」
說完他就掛斷了。
我領著女兒,站在那所豪華別墅的大門外,猶豫不決。
我真的不知道見到芳菲應該說些什麼?
我是不是應該跪下來請求她離開林暖?
就像當年那個女人求我那樣?
九年了,這個報應早晚還是來了,
而且來得那麼準確那麼殘酷,
一切都是我自作孽,讓我無話可說。
那輛黑得泛光的奧迪從我們母女身邊疾馳而去,
車內,他擁著幸福的芳菲開懷大笑。
女兒揮著小手朝著車子大喊:「爸爸,爸爸!小姨、小姨!」
我蹲在地上,抱住女兒失聲痛哭……
能拋棄自己的髮妻,也能拋棄自己的情人,
他會拋棄第一個,也會拋棄第二個,第三個……
不要指望一個曾拋棄過別人的人不拋棄自己;
更不要以為自己可以拋棄別人,而別人不該拋棄自己。
從理智上來說,去選擇一個已婚者本身就不靠譜。
試問,你是想要他拋棄自己的伴侶選擇你?
但一個會拋棄伴侶的人,靠得住嗎?
如果是個靠得住的人,定然不會拋棄自己的伴侶,那你何必再選他?
選擇做小三,本身就已經在種惡因了,惡果是遲早的事。
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,施於人,即為施於己,
你所給出去的,總有一天會回到自己身上。
如果不希望自己遭遇不幸,就不要給別人帶來不幸;
如果想要自己的婚姻美滿,就不要去破壞別人的婚姻;
你想要什麼,就先給出什麼;
而你所給出的,不管是不是你想要的,都會回到你的身上來。
這就是因果定律,善惡有報,分毫不差,只不過是早報還是晚報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