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.
「分手以後,還能不能做朋友?」
有人說,分手後還是朋友,是對這段感情的慰藉,換一個身份陪在對方身邊,未嘗不是另一種長久。
也有人說,分手後還能做朋友的人,要不就是根本沒有深愛過,才能輕易退回朋友的位置,要不就是另有所圖,根本就沒死心。
的確,除非沒愛過,如是真的深愛過,要怎麼再做朋友呢?
曾經進入過身體,走進過心裡的那個人,分開以後,真的很難做回朋友。
有段話說得很對:
「真正愛過的人是做不了朋友的,因為一見面就心軟,一擁抱就會淪陷,多看對方一眼就想重新擁有。」
讓你第一眼就心動的人,輕易就會讓你再次心動;
讓你曾經交託所有的人,怎麼能說不愛就不愛呢?
人非草木,情思難解,愛恨別離,最難自持。
不是說了分手,就真的可以做到心如止水;不是做回朋友,就能克制還想愛你的沖動。
回憶如此難忘,怎甘心就此退場。
以朋友之名的遲遲不離開,不過是心照不宣的藕斷絲連。
我知你還在愛,你明我心未死,假裝還是朋友,卻做不到真把對方當做朋友。
這種騙人騙己的互相拉扯,只會讓兩個人更加難以走出回憶,難以放下過去。
可人總是要向前看的,既然無法相擁,又何必互相耽誤。
02.
張愛玲說:
「我以為愛情可以填滿人生的遺憾,然而,製造更多遺憾的,卻偏偏是愛情。」
情之一字太糾纏,情動時難分難解,離散時拖泥帶水。
分手後,還想做朋友,無非是心有不甘,尚有遺憾。
不願意就此做回陌生人,哪怕退回朋友的位置,也好過再沒有一絲關聯。
還以為,友情比愛情更牢固,更長久。
殊不知,曾經嘗過甜的人,怎麼吃得了苦;曾經被愛過的人,怎麼忍得住只做朋友。
當你從愛人退回朋友的位置,便意味著很多事情,你不能再做。
他難過時的眼淚,你不能幫他擦;他開心時的雀躍,你沒辦法分享。
你想要對他像從前那樣好,他卻不能心安理得地接受。
只因為:你喪失了愛他的資格。
愛人可以牽手,可以擁抱,可以親吻,可以做一切親密的事情,可是朋友不可以。
朋友沒有愛人的資格,只能做他人生的旁觀者。
他的喜怒哀樂,自此和你再無關系,你無法左右,更無權干涉。
最難的是,你或許還要站在朋友的位置,眼睜睜地看著他去愛別人。
到那時,你沒有資格吃醋,更沒有資格難過,你只能笑著祝福,咽下滿嘴的苦。
與其分開後的日日夜夜,只能眼睜睜看著對方離自己越來越遠,倒不如一開始就別做朋友,別妄想停留。
一別兩寬,各自相安。偶爾午夜夢回,想起從前,還能多一些美好,少一些惘然。
03.
水遇冷可以凍成冰,冰遇暖又會化為水;
枯死的稻穀落于田野,來年春風一吹又會新生。
可是,感情不是這個世界上的任何物質,沒有循環往復,只有一往無前。
友情可以變作愛情,從欣賞你,再到愛上你;
愛情卻無法變回友情,因為付出過的愛與恨,都深深地銘刻在心。
要麼,做一生一世的愛人,要麼,做回最熟悉的陌生人。
除此之外,沒有第二條路可以走。
這個世界很小,你們穿越茫茫人海,相遇相知,共同品嘗過一段甜蜜。
這個世界也很大,你們明明牽著手往前走,卻還是把對方弄丟了,走散了。
人世間的相遇和別離或許就是如此,開始的猝不及防,結束的措手不及。
正如胡適在《夢與詩》中所寫:
「醉過方知酒濃,愛過方知情重;你不能做我的詩,正如我不能做你的夢。」
有些人,註定只能一起走一段路,到了岔路口,就得要分手。
有些愛,註定只能夠絢爛一瞬間,火花落盡後,終究要落幕。
不是不夠深愛,只是命運使然,路到盡頭,誰也無法再回頭。
你們不該這樣,不止這樣,可是又只能這樣。
成年人的世界,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。
既然愛了,便認真愛一場;既然放手,就別貪戀不舍。
天高海闊,江湖路遠,從此各自珍重,不糾結,不遺憾,不回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