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6.
做自己最好的父母:
多哄哄自己,誇誇自己
很多人失眠,是因為晚上頭腦會特別清醒,會想很多事。
這種情形下,最常想的是——
某某事沒做好,是因為我有多不好,
如果我好一點,事情就不一樣了……
當頭腦認為「我」應該是完美的、全能的、不會錯的、不會犯傻的……
並拿這些標準去要求自己時,人就不可避免地會產生「自我攻擊」。
但我們要明白,完美、全能是不可能的。真實的自己,往往是缺點滿滿、錯誤滿滿,有時還是愚蠢的。
請看到這個事實,然後,像好父母看著蹣跚學步的孩子一樣——
不僅接納孩子會犯錯,而且還覺得這很可愛。
當孩子陷入自我攻擊中時,還要去安撫孩子。
用這樣的態度對待自己,做自己的「好父母」,給自己好的養育。

07.
爭取你所能控制的,
放下你不能控制的
人要想獲得幸福與自由,必須明白這樣一個道理:
一些事情是我們能控制的,另一些則不能。
只有正視這個基本原則,並學會區分什麼是你能控制的、什麼是你不能控制的,
才可能擁有內在的幸福與外在的效率。

08.
不要把幸福的焦點,
寄託到別人身上
法國哲學家薩特曾說,「他者即地獄。」
意思是,如果一個人不是「主體」,而是成了圍繞著他人來轉的「他者」,那他就會身處地獄中。
當一個人認為其幸福取決於,找到一個什麼樣的伴侶時,
這就意味著TA自己是「他者」,那麼TA必將身處於地獄中。
同時,TA不可避免地想把伴侶變成一個圍著自己轉的「他者」,於是TA也會將伴侶拉到地獄中。

09.
永遠不要為別人的壞情緒買單
任何溝通都有雙重信息:
事實層面的和情緒層面的。
所以,我們要去辨析——對方傳遞的客觀事實是什麼,傳遞的主觀情緒又是什麼。
客觀事實要「尊重」,而謬誤要「駁回」;
主觀情緒要「共情」,而別人的「垃圾情緒」你不必去接受。

10.
好的關係,是彼此滋養
「自我,大於關係」,我希望這是新時代的新普世價值。
一個關係如果讓你非常不舒服,你就不必待在這個關係里。
好的關係,該是滋養彼此的,而不是嚴重剝削你,讓你難受的。

11.
人是不會改變的,
除非他感覺到被愛
阿德勒說,幸運的人一生都被童年治癒,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癒童年。
一些人開始真正改變時,你會發現:
不是因為認知的改變,而是因為他們心中終於能住進一些愛了。
這些愛就是光明,當這份愛的光明終於能在他們心中基本穩定地紮下根時,
哪怕還很微弱,也已經可以給他們帶來根本性的改變。

12.
生命最本質的需求,
是渴望「被看見」
一切都是關係,關係就是一切。
深度關係如果指的是人際關係,那麼可以說——
高質量的深度關係,是人獲得「幸福感」最重要的源泉。
為什麼人際關係,特別是越親密的關係如此重要?
因為人類最本質的需求是「被看見」。
當被看見後,就意味著我們的生命力被照亮了。
我們的一切行為,都必須放到一個關係中去理解,沒有所謂的「絕對孤獨」。
我們常說「享受孤獨」,但這永遠只是一個片段。
如果你處在徹底孤獨中,失去了在關係中互動的機會,也就不可能被看見,同時也意味著你把生命力徹底扼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