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婆再婚35年,繼婆婆生病後小姑子要送走她,兒媳:你也做得出來

2022-03-20     諸葛亮     反饋

誰知小姑子一口拒絕了,說婆婆是有親生兒子的,應該讓她親生兒子負責,所以堅持要把婆婆送她親生兒子家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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婆婆和前夫離婚後,她一直見不到兒子。每次她帶著東西去看孩子,婆家人總是把孩子藏起來,把她的東西扔出去,還拿掃帚趕她走。後來孩子大了,她去找孩子,可孩子根本不認她,對她充滿了敵視。

兒子結婚時,婆婆想給他一筆錢,可兒子不要,也不讓她參加婚禮,根本就不認她這個媽。後來婆婆托朋友,瞞著兒子,給了兒媳一筆錢。兒媳生孩子後,婆婆又托朋友給了兒媳一筆錢,還是瞞著兒子。

現在把婆婆送到她兒子家去,雖說法律上她兒子有義務贍養她,但兒子對她沒感情,能照顧好她嗎?再說這35年來,婆婆一直在照顧公公,她的時間、精力和金錢等都奉獻給我們這個家了。

現在她病了,我們卻要一腳踢了她,這怎麼能說得過去?公婆的感情一直很好,老話說「少年夫妻老來伴」,我們怎麼能拆開他們呢?所以我對小姑子說:「想把婆婆送走,你也做得出來,我們是做不出的……」

07

老公也很生氣,就跟小姑子吵了一架,小姑子就氣呼呼地回自己家去了。老公說,既然小姑子不肯負擔,那只能全部由我們負擔了,我們得要給她養老送終。

我沒有任何意見,我和老公也是老人了,我們今天怎麼對待公婆,兒子兒媳都看在眼裡,我不想給兒子兒媳樹立一個壞榜樣。

因為沒錢雇保姆,我們夫妻倆就咬咬牙,一邊照顧兩個老人,一邊照顧孫女。兒子兒媳星期天會回來幫我們,小夫妻倆很敬重我們。有一天兒媳對我說,將來我動不了了,她也會像我照顧婆婆這樣照顧我的,我很感動。

後來,婆婆的親兒子家聽說了婆婆病倒的事,兒媳就把婆婆給她錢的事,跟兒子說了。兒子已是中年人了,他終於能體會和理解母親當年離婚時的無奈了,也終於不再怨恨母親了。

現在,婆婆的親兒子家每月會出一些錢,我們不想要,但他們堅持要給。每到節假時,他們一家人也會來看婆婆,幫著一起照顧兩個老人。

結語:

再婚35年的夫妻,早已是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,不亞於原配夫妻了。因為婆婆生病了,就要把這對再婚老夫妻分開,這是不人道的。

小姑子是個很自私的人,在婆婆可以照顧公公時,她不趕婆婆走。等到婆婆病倒後,她就想把這個包袱甩掉了,做人真的不能這樣!陳維維和老公有擔當精神,勇敢地擔起照顧老人的責任,所以他們受人尊敬。

父母離婚會給孩子造成傷害,所以不到萬不得已,還是儘量不要離婚,要多為孩子著想。如果夫妻離婚了,雙方都不要在孩子面前說對方的壞話,這對孩子不好。

再婚夫妻格外要珍惜對方,要善待繼子女,繼子女也要尊敬和孝順父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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