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家李筱懿早年間在報社做廣告部主任時,工作很拼搏,直到生孩子上產床的時候還在給客戶發資訊,因為跟客戶關係很好,所以安排好了三個月的廣告執行和到款。
這麼做足夠支撐她產假結束到她上班。
但就在生完孩子第27天時,那個客戶告訴她有人到他那撬業務,說她生孩子耽誤事,領導安排他來處理。
看著嗷嗷待哺的孩子,李筱懿很糾結,但最終還是走進辦公室,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寫成報告,附上證明找到領導理論。
有人勸她息事寧人,不然太丟面子。
她說:面子是給要臉的人,不要臉的人不配有面子。
從此她在報社落下了一個「不好惹」的名聲,但是再也沒有人敢撬她的客戶。
武志紅說:「 成年人之間誰也不容易摧毀誰,當別人感知到你是個不好惹的人時,你反而容易得到尊重,也容易收穫好的關係。」
知乎裡有一個問題:「為什麼一定要成為一個不好惹的人?」
有一個回答一針見血:「一個人不好惹,是因為惹了你要付出代價,欺負你是一件有風險有成本的事,別人才會把你的感受當回事。」
世界上最愚蠢的事,莫過於毫無原則地妥協忍讓。
而高層次的人往往都懂得,必要時亮出自己鋒芒,到最後會發現,非但不會讓人敬而遠之,反倒會得到別人的尊重。
給自己貼上「不好惹」的標籤,不是要拒人於千里之外,反而是強化了與人相處所必要的邊界,讓自己活得更隨性自在。
有了「不好惹」的鎧甲,才能在這粗鄙的世界走得暢快順遂。
作家余華說:「當我們兇狠地對待這個世界時,這個世界突然變得溫文爾雅了。」
很多時候,正是經歷過一些往事的洗禮,才能有保護自己的鎧甲。
跌跌撞撞走過人生半程後才發現:好說話是修養,不好惹是態度。
不好惹,並非橫衝直撞咄咄逼人,而是向別人宣示不屈膝逢迎的姿態。
人生最高級的活法是,不迎合,不討好,不混混沌沌,也不委屈自己,有稜有角,涇渭分明。
願我們都能活成命運無法欺負的模樣。
路上時常有陰影,但抬頭總能看見光。我想做你的光,為你指引人生的方向。